1、抵押资产能不能交易
抵押资产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直接交易的。
1.假如征得抵押权人的赞同,并另行提供担保,同时告知受叫人有关状况,或者与抵押权人协商签署协议,赞同用交易所得款项偿还债务并告知受叫人的,如此的出售行为是有效的。
2.抵押资产的交易并不是绝对禁止,重点在于是不是获得了抵押权人的赞同与是不是采取了必要的法律手段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确实可以出售抵押财产,但这一行为遭到肯定条件的限制。假如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那样应根据其约定实行。
在出售抵押财产时,抵押人需要准时公告抵押权人。法律快车提醒,假如抵押权人有证据表明这种出售可能损害其抵押权,那样抵押权人有权需要抵押人将出售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进行提存。
2、股票能否作为抵押物
股票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但应该注意的是,用作抵押的股票需要确保其所有权、用权没争议。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只须法律、行政法规没禁止抵押的财产,原则上都可以作为抵押物。动产、基金份额、股权等都在可抵押的财产范围内。
然而,也有一些财产是明确禁止抵押的,譬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用法权等。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详细列举了可以抵押的财产类型,其中包含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用权、海域用权、生产设施、原材料、半成品、商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